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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/ 魯宅之窩

我朋友上班的公司真的很差勁。

因為我朋友,他雖然是個男生,但不會騎摩托車,雖然有駕照也沒有汽車。

應徵面試的時候,主管跟他說,他可以不用上小夜。

就這樣經過七年後,他的公司組織調整,他的部門變成由上層直接管轄。

上層主管外號「肥婆」便下令,以後這個部門所有男人都要上小夜,但我的朋友可以報交通費。

因為小夜下班是午夜12:00以後了,已經沒有捷運和公車,所以只能坐計程車回家。

但問題來了,我的朋友上小夜可報交通費,但以前原本就是輪小夜他的同事卻不能。

他們一直以來都是自己騎車上下班,不要說油錢,現在油價還上漲,要是碰到下雨天颱風天,他們還要冒著生命危險騎摩托車上下班。

可是他們不能坐計程車向公司報交通費。

在這裡,我請問大家,我朋友的公司這麼做對嗎?(我再次強調,這是我朋友的公司)

我只能說那個「肥婆」主管根本不了解狀況,把原本就存在的公司醜陋面和矛盾點給挖了出來。

搞到現在,在我朋友工作的公司裡,那些以前騎摩托車上下班的同事心裡很不是滋味。

而我朋友當初在應徵面試的時候,主管明明就跟他說他可以不用上小夜,可是現在卻要上小夜。

都是上小夜,我朋友下班可報交通費,但他的同事卻不行。

我只能說他的那個肥婆主管真是沒事找事做,什麼都要插手管,權力傲慢者自己掀開了潘朵拉的盒子。

活該!現在自己親手把公司的醜陋面給挖了出來,原來上小夜班,下班是可以報交通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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